【案情简介】
甲液化石油气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加工、经营、储运液化石油气的企业。甲公司的液化石油气一直由其下属的运输公司乙运输公司负责配送。2012年,甲公司发现乙运输公司的司机肖某、黄某、王某,搬运杨某、朱某、罗某、陈某、刘某、胡某、马某、曾某、张某,利用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过程,窃取甲公司的液化石油气,造成了甲公司严重的经济损失。该事情被发现后,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甲公司的陈述没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为由,不予立案。甲公司求助无门,在一筹莫展之际,甲公司找到本团队,本团队律师接受甲公司的委托,代理甲公司被职侵一案中受害人甲公司的代理人,协助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案件处理结果】
本团队律师在接手本案后,听取了甲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陈述,通过分析案情,首先向甲公司出具了该案件的初步处理方案,甲公司在参考本团队出具的法律意见以及处理方案后,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处理和证据收集工作,通过整理,发现了乙运输公司司机和员工的窃取液化石油气的事实。随后,本团队律师对案件事实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了《刑事报案书》,并连同甲公司收集到的证据材料一起向公安机关提交。最终,在本团队律师的努力下,公安机关决定对甲液化石油气公司被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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