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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罪】女子被敲诈勒索后报强奸涉嫌诬告陷害,律师介入后成功取保并获缓刑
更新时间:07-30 / 13:28 | 阅读次数:[]

【案情简介】
    赵某与钱某是老相识。2016年12月1日,钱某夫妇邀请赵某至他们租的房子里吃饭。席间,钱某夫妇及其朋友一直在劝赵某喝酒,赵某酒力不胜,最后就喝醉了并在吃饭房间的床上睡觉。不知睡到几点(当时天已黑,房间也没有点灯),赵某听见钱某在床边轻声唤她的小名便醒了过来,随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赵某睡着了,直到钱某再次把她叫醒,并将赵某送回她下榻的酒店,赵某回到酒店后继续睡觉。次日下午,赵某醒来后,就收到了钱某妻子孙某发来的微信图片,内容是赵某与钱某正在发生性行为的裸照(拍照时赵某睡着了完全不知情),孙某向赵某索要10万元,并威胁赵某要是不给钱就要把她弄得家破人亡。后来,赵某又收到钱某的电话要求与其见面,见面后钱某就跟赵某商量为了不把事情闹大还是花钱把事情解决,因为赵某手头上没钱,钱某便陪同赵某去找赵某表哥借钱,表哥大致了解情况后,认为这明显是敲诈勒索并建议其到公安机关报案。于是,赵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孙某敲诈勒索。
    在向公安机关陈述案情的过程中,赵某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越发觉得这整件事本身不正常,在吃饭过程中钱某夫妇不停劝其喝酒,才导致其酒后乱性与钱某发生关系,孙某还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拍了其与钱某正在发生性行为时的裸照,这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让赵某越想越有可能是钱某夫妇为了对其进行敲诈勒索,故意将其灌醉并诱惑发生性关系,同时偷拍下裸照,而对其进行勒索。于是向公安机关陈述称其被钱某强奸后再被其妻子孙某敲诈勒索。
    在公安机关依法对钱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立案侦查后,钱某的家人找到赵某,针对钱某的行为进行解释并诚挚地道歉,再加上事后赵某冷静下来思考,以她对钱某为人的了解,钱某不是那种为了勒索钱财而做这种事的人。并且,赵某了解到,钱某被抓后,孙某不但对钱某不闻不问,甚至还要离婚。赵某越发觉得两人合伙来勒索自己的可能性不大,因孙某对自己敲诈勒索而连累钱某受到公安机关调查,良心十分不安,于是便向公安机关澄清了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但是,公安机关对此行为却以涉嫌包庇罪对赵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处理结果】
    本团队律师在接手本案后,仔细研读了案卷材料并通过会见赵某、听取赵某的供述,认为本案中赵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包庇罪,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辩护思路,并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对赵某取保候审。后来,公安机关将赵某涉嫌的罪名变更为诬告陷害罪,但是,经本团队律师深入研究,发现赵某的行为亦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属于情节轻微,于是再次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意见并申请对吴某取保候审。经过本团队律师的据理力争,公安机关最终同意对赵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法院也对赵某予以缓刑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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