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中的工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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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里的工伤问题
剧情回顾一
假扮警察的拆迁队要强行进入大风厂拆迁,驻守在工厂的护厂职工在大门处放置障碍物,并淋上汽油,想以火墙来阻止拆迁队。在对峙过程中,领头工人王文革的火把有火星掉落,意外点燃汽油引发火灾,烧伤38名职工。
问1:职工被大火烧伤是否属于工伤么?
答1:属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解析
1、事故发生在大风厂内,这38名职工是在工作场所被烧伤的;
2、虽然事故发生在晚上,不是标准工作时间,但临时性工作时间亦应属于职工的工作时间;
3、他们是在阻止工厂被暴力拆迁的过程中受伤,与其履行护厂职责存在关联关系。
问2:意外引起火灾的王文革被烧伤是否属于工伤?
答2:属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解析
王文革的初衷是跟大家一起保护工厂不被假冒警察的拆迁队暴力拆迁,其不小心点燃汽油的行为没有构成故意犯罪,应当认定为工伤。
剧情回顾二
“一一六”大风厂事件发生后,陈海接到了蔡成功的举报,准备前往北京向最高检察院汇报工作,却在去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
问1:陈海出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答1:属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解析
陈海掌握情报后,准备前往北京汇报工作,属于外出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在因工外出期间,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陈海被撞应当认定为工伤。
值得提醒的是,由于陈海属于公务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陈海的工伤待遇应当由所在单位支付。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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