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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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全文发布 10月1日起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民法总则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民法总则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治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系统地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下一步将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阶段审议后,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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